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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來源: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發(fā)布日期: 2019-04-18 16:40
| 作者: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市直中區(qū)直部門政務辦事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清單標準 | ||||||||||||||||
| 臨時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1 | 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 ||||||||||||||
| 2 | 基本編碼 | |||||||||||||||
| 3 | 實施編碼 | |||||||||||||||
| 4 | 事項名稱 | 主項名稱 | ????臨時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子項名稱 | ||||||||||||||||
| 辦理項名稱 | ????臨時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5 | 權力來源 | 法律授權?t | ?法規(guī)授權?¨ | 規(guī)章授權?¨? | ?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 | |||||||||||
| 6 | 前置審批 | 1 | 前置審批事項名稱 | 無 | 是否可以通過 共享解決 |
是?¨ | ||||||||||
| 前置審批實施主體 | 無 | 否?¨ | ||||||||||||||
| 7 |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 1 | ||||||||||||||
| 8 | 實施主體 | 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公安局所轄分縣局 | ||||||||||||||
| 9 | 實施主體 性質 |
法定機關?t | 授權組織?¨ | 受委托組織?¨ | 事業(yè)單位?¨ | |||||||||||
| 企業(yè)?¨ | 社會組織?o | |||||||||||||||
| 10 | 承辦機構 | ?柳城縣公安局 | ||||||||||||||
| 11 | 聯(lián)辦機構 | 牽頭單位 | 無 | |||||||||||||
| 配合單位 | 無 | |||||||||||||||
| 12 | 辦理地點 | ????柳城縣公安局綜合辦證大廳戶籍5號窗口 | ||||||||||||||
| 13 | 交通指引 | 乘坐5路公交車到公安局站 | ||||||||||||||
| 14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
| 15 | 是否容缺 受理 |
是?¨ | 否?t | |||||||||||||
| 16 | 容缺時限 | ????無 | ||||||||||||||
| 17 | 容缺補正 方式 |
郵政寄遞?¨ | 電子郵件?¨ | |||||||||||||
| 傳真?¨ | 其他方式?¨ | |||||||||||||||
| 18 | 申請方式 | 郵遞申請?¨ | 傳真申請?¨ | |||||||||||||
| 現(xiàn)場申請?t | 網(wǎng)上申請?¨ | |||||||||||||||
| 19 | 預約辦理 | 可預約?□????????????? | ???????????不可預約?t | |||||||||||||
| 20 | 預約方式 | 電話預約?¨ | 微信預約?¨ | 網(wǎng)上預約?□ | 現(xiàn)場預約?¨? | |||||||||||
| 預約電話: | 微信公眾號: | 網(wǎng)址: | 地址: | |||||||||||||
| 21 | 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 | 現(xiàn)場辦理?t | |||||||||||||
| 22 | 咨詢及監(jiān)督 電話 |
咨詢電話 | 0772-7615953 | |||||||||||||
| 監(jiān)督電話 | 0772-7619553 | |||||||||||||||
| 23 | 設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第十二條?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2005年6月7日公安部令第78號,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九條?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4 | 實施對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
| 25 | 實施對象 性質 |
???????????公民?t | ?法人?¨ | 其他組織?¨ | ||||||||||||
| 26 | 行使層級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縣級?t | 鄉(xiāng)級?¨ | ||||||||||
| 27 | 權限劃分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guī)定,臨時居民身份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8 | 行使內容 | ????臨時居民身份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9 | 通辦范圍 | 全國通辦?¨ | 跨自治區(qū)通辦?¨ | 跨市通辦?¨ | 跨縣通辦?¨ | ???????????不可通辦?t | ||||||||||
| 30 | 辦結時限 | 法定辦結 時限 |
3日。 | |||||||||||||
| 現(xiàn)承諾辦結時限 | 當場。 | |||||||||||||||
| 擬承諾辦結 時限 |
當場。 | |||||||||||||||
| 31 | 實施條件 | ????申領人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到臨時居民身份證辦證點申請(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領)。 | ||||||||||||||
| 32 | 申請材料 |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依據(jù) |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 | 是否需要電子材料 | 份數(shù) | 規(guī)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來源 渠道 |
簽名簽章要求 | 是否可以容缺 | ?附件 下載 |
備注 | ||
| 1 | 有效身份證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原件 | 否 | 1份 | 必要 | 公安機關核發(fā)和申請人自備 | 否 | 代領人必提供 | |||||||
| 2 | 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原件 | 否 | 1份 | 必要 | 派出所出具 | 否 | ||||||||
| 33 | 取消證明 材料情形 |
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設定依據(jù)的 | 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網(wǎng)絡核驗辦理的 | 能夠通過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申請人提供現(xiàn)有證照證明或憑有效證件辦理的 | 能夠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xié)議辦理的 | 部門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 | 自治區(qū)政府發(fā)文明確取消的 | |||||||||
| 34 | 特殊環(huán)節(jié)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無 | |||||||||||||
| 實施依據(jù) | 無??? | |||||||||||||||
| 辦結時限 | 無 | |||||||||||||||
| 35 | 中介服務 | 服務名稱 | 無???? | |||||||||||||
| 受理前或 受理后 |
受理前?¨ | 受理后?¨ | ||||||||||||||
| 實施依據(jù) | 無? | |||||||||||||||
| 36 | 審查方式 及標準 |
審查方式:書面審查。標準如下: 1、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各項內容,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虛構、偽造或編造事實; 2、文書應使用鋼筆和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墨水填寫或打印,做到字跡清楚、文字規(guī)范、文面整潔,不得涂改。文書設定的欄目,應逐項填寫完整、準確; 3、申請材料中的表格應使用國際標準A4紙正面印制; 4、相關申請表格應由申請相對人、申請單位填寫并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沒有單位印章的,應由其單位負責人簽名。? | ||||||||||||||
| 37 | 辦理流程 | 環(huán)節(jié) | 步驟 | 辦理人 | 辦理時限 | 辦理內容 | 辦理結果 | |||||||||
| 申請與受理 | 收件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當場收件 | 接收申報材料;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的全部內容。 | 當場審查并作出處理 | |||||||||||
| 受理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當場受理 |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 當場受理并收取工本費 | ||||||||||||
| 制證與送達 | 制證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制作《臨時居民身份證》,整理資料,材料歸檔 | 制作《臨時居民身份證》 | ||||||||||||
| 送達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申請人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 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 |||||||||||||
| 流程圖 | 詳見附件1 | |||||||||||||||
| 38 | 數(shù)量限制 | 無數(shù)量限制。 | ||||||||||||||
| 39 | 收費標準 | 是否收費 | ???????????收費?t | ??????????不收費?□ | ||||||||||||
| 收費標準 | 10元 | |||||||||||||||
| 收費依據(jù)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 | |||||||||||||||
| 支付方式 | 網(wǎng)上支付?¨ | ?????????現(xiàn)金支付?t | ??????????轉賬支付?¨ | |||||||||||||
| 40 | 辦理公示 | 網(wǎng)上公示?¨????????????????????????? | ???????????現(xiàn)場公示?t | 報紙公示?¨??? | ????????其他?¨?????????????? | |||||||||||
| 41 | 年審或年檢 | 年審?¨ | ?年檢?¨ | 不需年審或年檢?t | ||||||||||||
| 42 | 辦理進度查詢途徑 | 網(wǎng)上查詢?¨ | ???????????電話查詢?t | |||||||||||||
| 查詢網(wǎng)址: | 查詢電話:0772-3891643???0772-3892744 | |||||||||||||||
| 43 | 結果名稱 | 《臨時居民身份證》 | ||||||||||||||
| 44 | 結果樣本 | 是否生成電子證照或電子批文 | 是?¨ | 否?t | ||||||||||||
| 詳見附件2 | ||||||||||||||||
| 45 | 辦件類型 | 承諾??□ | 即辦件?t | |||||||||||||
| 46 | 運行系統(tǒng) | 柳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 | ||||||||||||||
| 47 | 常見問題及 注意事項 |
1、?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要提交戶口簿嗎???答:應當提交。 2、?臨時居民身份證有什么法律效力???????答: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正式居民身份證一樣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3、?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有多長???????答:三個月。 | ||||||||||||||
| 48 | 責任事項 | 1、受理責任:公示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審查申請材料。 3、決定責任:作出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法定告知。 4、送達責任:準予許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xù)。 5、監(jiān)管責任:建立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 49 | 追責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機關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材料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公示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交的全部內容的; 5、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 | ||||||||||||||
| 50 | 行政復議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
| 51 | 行政訴訟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 ||||||||||||||
| 52 | 備注 | |||||||||||||||
| 填寫說明: ????1、第11項“聯(lián)辦機構”指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實施主體或者有前置審批的,填寫聯(lián)辦實施主體的名稱,并明確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 ????2、第17項“容缺補正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補正方式; ????3、第18項“申請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申請方式; ????4、第25項“實施對象性質”根據(jù)實施對象的范圍可單選或多選實施對象性質; ????5、第32項“申請材料”中的“申請材料依據(jù)”應當詳細列明所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名稱,不得包含“其他材料”、“相??關證明文件”、“等”表述,明確提交材料的類型、是否需要電子材料、份數(shù)、規(guī)格、必要性及描述、來源渠道、簽名簽章等要求,標明是否是可容缺的材料等; ????6、第33項“取消證明材料情形”填寫具體取消證明材料名稱,并根據(jù)取消類型進行勾選; ????7、第37項“辦理流程”應當按照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運行的所有環(huán)節(jié)逐項填寫,包括步驟名稱、辦理人、辦理時限、辦理內容、辦理結果和流程圖等; ????8、第39項“收費標準”中的“支付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支付方式; ????9、第40項“辦理公示”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公示方式; ????10、第42項“辦理進度查詢途徑”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辦理進度查詢途徑,網(wǎng)上查詢和電話查詢提供查詢網(wǎng)址和電話。 | ||||||||||||||||
附件1臨時居民身份證核發(fā)審批流程圖.doc
附件2臨時居民身份證(樣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