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來源: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發(fā)布日期: 2019-04-18 16:30
| 作者: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1 | 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 ||||||||||||||
| 2 | 基本編碼 | |||||||||||||||
| 3 | 實施編碼 | |||||||||||||||
| 4 | 事項名稱 | 主項名稱 | ????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子項名稱 | ||||||||||||||||
| 辦理項名稱 | ????居民身份證核發(fā) | |||||||||||||||
| 5 | 權力來源 | 法律授權?R | ?法規(guī)授權?¨ | 規(guī)章授權?¨? | ?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 | |||||||||||
| 6 | 前置審批 | 1 | 前置審批事項名稱 | 無 | 是否可以通過 共享解決 |
是?¨ | ||||||||||
| 前置審批實施主體 | 無 | 否?¨ | ||||||||||||||
| 7 | 到現場次數 | 1 | ||||||||||||||
| 8 | 實施主體 | 柳城縣公安局轄區(qū)派出所 | ||||||||||||||
| 9 | 實施主體 性質 |
法定機關?R | 授權組織?¨ | 受委托組織?¨ | 事業(yè)單位?¨ | |||||||||||
| 企業(yè)?¨ | 社會組織?o | |||||||||||||||
| 10 | 承辦機構 | ????柳城縣公安局設有居民身份證辦證點的派出所戶籍窗口 | ||||||||||||||
| 11 | 聯(lián)辦機構 | 牽頭單位 | 無 | |||||||||||||
| 配合單位 | 無 | |||||||||||||||
| 12 | 辦理地點 | ????有居民身份證辦證點的派出所戶籍窗口(詳見附件4) | ||||||||||||||
| 13 | 交通指引 | ????詳見附件4 | ||||||||||||||
| 14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 15 | 是否容缺 受理 |
是?¨ | ????????????否?R | |||||||||||||
| 16 | 容缺時限 | |||||||||||||||
| 17 | 容缺補正 方式 |
郵政寄遞?¨ | 電子郵件?¨ | |||||||||||||
| 傳真?¨ | ???????????????????????其他?¨???????????? | |||||||||||||||
| 18 | 申請方式 | 郵遞申請?¨ | 傳真申請?¨ | |||||||||||||
| 現場申請?R | 網上申請?¨ | |||||||||||||||
| 19 | 預約辦理 | 可預約?R????????????? | ???????????不可預約?¨ | |||||||||||||
| 20 | 預約方式 | 電話預約?R | 微信預約?¨ | 網上預約?□ | 現場預約?¨? | |||||||||||
| 預約電話:詳見附件4 | 微信公眾號: | 網址: | 地址: | |||||||||||||
| 21 | 辦理形式 | 網上辦理?¨???????????????????????? | ???????????現場辦理?R | |||||||||||||
| 22 | 咨詢及監(jiān)督 電話 |
咨詢電話 | 詳見附件4 | |||||||||||||
| 監(jiān)督電話 | 0772-7615953 | |||||||||||||||
| 23 | 設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正)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4 | 實施對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
| 25 | 實施對象 性質 |
公民?R | ?法人?¨ | 其他組織?¨ | ||||||||||||
| 26 | 行使層級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 | 縣級?R | 鄉(xiāng)級?□ | ||||||||||
| 27 | 權限劃分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八條規(guī)定,居民身份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領取,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8 | 行使內容 | ????屬地管轄原則,居民身份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領取,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簽發(fā)。? | ||||||||||||||
| 29 | 通辦范圍 | 全國通辦?R | 跨自治區(qū)通辦?¨ | 跨市通辦?¨ | 跨縣通辦?¨ | 不可通辦?□ | ||||||||||
| 30 | 辦結時限 | 法定辦結 時限 |
60日,交通不便的可適當延長至90日。 | |||||||||||||
| 現承諾辦結 時限 |
15個工作日,交通不便的可適當延長至18個工作日。 | |||||||||||||||
| 擬承諾辦結 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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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實施條件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對象包括: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 2、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年滿十六周歲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
| 32 | 申請材料 |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依據 |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 | 是否需要電子材料 | 份數 | 規(guī)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來源 渠道 |
簽名簽章要求 | 是否可以容缺 | ?附件 下載 |
備注 | ||
| 1 | 戶口簿或其他由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身份證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 原件 | 否 | 必要 | 公安機關核發(fā)和申請人自備 | 否 | |||||||||
| 2 | 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 | 原件 | 否 | 1份 | A4 | 必要 | 派出所提供 | 否 | |||||||
| 33 | 取消證明 材料情形 |
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設定依據的 | 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網絡核驗辦理的 | 能夠通過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申請人提供現有證照證明或憑有效證件辦理的 | 能夠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xié)議辦理的 | 部門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 | 自治區(qū)政府發(fā)文明確取消的 | |||||||||
| 34 | 特殊環(huán)節(jié)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代辦的需提交委托書及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 | |||||||||||||
| 實施依據 | 無??? | |||||||||||||||
| 辦結時限 | 無 | |||||||||||||||
| 35 | 中介服務 | 服務名稱 | 無???? | |||||||||||||
| 受理前或 受理后 |
受理前?¨ | 受理后?¨ | ||||||||||||||
| 實施依據 | 無? | |||||||||||||||
| 36 | 審查方式 及標準 |
審查方式:書面審查。標準如下: 1、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各項內容,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虛構、偽造或編造事實; 2、文書應使用鋼筆和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墨水填寫或打印,做到字跡清楚、文字規(guī)范、文面整潔,不得涂改。文書設定的欄目,應逐項填寫完整、準確; 3、申請材料中的表格應使用國際標準A4紙正面印制; 4、相關申請表格應由申請相對人、申請單位填寫并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沒有單位印章的,應由其單位負責人簽名。? | ||||||||||||||
| 37 | 辦理流程 | 環(huán)節(jié) | 步驟 | 辦理人 | 辦理時限 | 辦理內容 | 辦理結果 | |||||||||
| 申請與受理 | 收件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當場收件 | 接收申報材料;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的全部內容 | 當場審查并作出處理 | |||||||||||
| 受理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當場受理申請人核對《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信息無誤后簽名認可并繳費 | 采集人象、指紋信息并確認無誤后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 當場受理并收取工本費,發(fā)放《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告知申請人領證地點和時間。 | ||||||||||||
| 制證與送達 | 制證 | 區(qū)公安廳制證中心 | 15個工作日,交通不便的可適當延長至18個工作日 | 居民身份證 | 居民身份證 | |||||||||||
| 送達 | 服務窗口承辦人 |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約定的領證地點領取身份證。 | 申請人領取身份證 | |||||||||||||
| 流程圖 | 詳見附件1 | |||||||||||||||
| 38 | 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 | ||||||||||||||
| 39 | 收費標準 | 是否收費 | 收費?R????????? | ??????????不收費?□ | ||||||||||||
| 收費標準 | 1、首次申領免征工本費; 2、證件有效期滿換領每證20元工本費; 3、證件損壞換領每證40元工本費; 4、證件丟失補領每證40元工本費。 | |||||||||||||||
| 收費依據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 | |||||||||||||||
| 支付方式 | 網上支付?¨ | 現金支付?R | ??????????轉賬支付?¨ | |||||||||||||
| 40 | 辦理公示 | 網上公示?¨????????????????????????? | 現場公示?R | 報紙公示?¨??? | ????????其他?¨?????????????? | |||||||||||
| 41 | 年審或年檢 | 年審?¨ | ?年檢?¨ | 不需年審或年檢?R | ||||||||||||
| 42 | 辦理進度查詢途徑 | 網上查詢?¨ | 電話查詢?R | |||||||||||||
| 查詢網址: | 查詢電話:詳見附件4 | |||||||||||||||
| 43 | 結果名稱 | 居民身份證 | ||||||||||||||
| 44 | 結果樣本 | 是否生成電子證照或電子批文 | 是?¨ | 否?R | ||||||||||||
| 詳見附件3 | ||||||||||||||||
| 45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R | ??????????即辦件?□ | |||||||||||||
| 46 | 運行系統(tǒng) | 柳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 | ||||||||||||||
| 47 | 常見問題及 注意事項 |
1、辦理居民身份證要交驗戶口簿嗎? 答:應當交驗,提供戶口簿確實存在困難的,也可以交驗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民身份證未到有效期的可以換領嗎? 答:可以換領。 3、領了新證需要交回舊證嗎? 答:需要交回。 | ||||||||||||||
| 48 | 責任事項 | 1、受理責任:公示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審查申請材料。 3、決定責任:作出是否準予行政確認的決定,法定告知。 4、送達責任:準予行政確認的發(fā)放《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5、監(jiān)管責任:建立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 49 | 追責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機關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材料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公示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交的全部內容的; 5、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 | ||||||||||||||
| 50 | 行政復議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
| 51 | 行政訴訟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 ||||||||||||||
| 52 | 備注 | |||||||||||||||
| 填寫說明: ????1、第11項“聯(lián)辦機構”指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實施主體或者有前置審批的,填寫聯(lián)辦實施主體的名稱,并明確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 ????2、第17項“容缺補正方式”可根據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補正方式; ????3、第18項“申請方式”可根據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申請方式; ????4、第25項“實施對象性質”根據實施對象的范圍可單選或多選實施對象性質; ????5、第32項“申請材料”中的“申請材料依據”應當詳細列明所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名稱,不得包含“其他材料”、“相??關證明文件”、“等”表述,明確提交材料的類型、是否需要電子材料、份數、規(guī)格、必要性及描述、來源渠道、簽名簽章等要求,標明是否是可容缺的材料等; ????6、第33項“取消證明材料情形”填寫具體取消證明材料名稱,并根據取消類型進行勾選; ????7、第37項“辦理流程”應當按照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運行的所有環(huán)節(jié)逐項填寫,包括步驟名稱、辦理人、辦理時限、辦理內容、辦理結果和流程圖等; ????8、第39項“收費標準”中的“支付方式”可根據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支付方式; ????9、第40項“辦理公示”可根據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公示方式; ????10、第42項“辦理進度查詢途徑”可根據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辦理進度查詢途徑,網上查詢和電話查詢提供查詢網址和電話。 | ||||||||||||||||
附件1居民身份證核發(fā)流程圖(1).doc
附件4居民身份證辦證點名稱、承辦人、電話、地址(2).doc
附件3居民身份證(樣本)(1).doc
附件2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樣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