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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變更登記
來源: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發(fā)布日期: 2019-04-18 16:20
| 作者: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機動車變更登記 | ||||||||||||||||
| 1 |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事項 | ||||||||||||||
| 2 | 基本編碼 |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西行政權力事項編碼規(guī)則的通知》(桂政辦函〔2017〕64?號)編制基本編碼(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編碼)。 | ||||||||||||||
| 3 | 實施編碼 |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西行政權力事項編碼規(guī)則的通知》(桂政辦函〔2017〕64?號)編制實施編碼(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編碼)。 | ||||||||||||||
| 4 | 事項名稱 | 主項名稱 | 機動車變更登記 | |||||||||||||
| 子項名稱 | 機動車變更登記 | |||||||||||||||
| 辦理項名稱 | 機動車變更登記 | |||||||||||||||
| 5 | 權力來源 | 法律授權?t | ?法規(guī)授權?t | 規(guī)章授權?¨? | ?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 | |||||||||||
| 6 | 前置審批 | 1 | 前置審批事項名稱 | 無 | 是否可以通過 共享解決 |
是?¨ | ||||||||||
| 前置審批實施主體 | 無 | 否?¨ | ||||||||||||||
| 2 | 前置審批事項名稱 | 是否可以通過 共享解決 |
是?¨ | |||||||||||||
| 前置審批實施主體 | 否?¨ | |||||||||||||||
| ... | 前置審批事項名稱 | 是否可以通過 共享解決 |
是?¨ | |||||||||||||
| 前置審批實施主體 | 否?¨ | |||||||||||||||
| 7 |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 1次 | ||||||||||||||
| 8 | 實施主體 | 柳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
| 9 | 實施主體 性質(zhì) |
法定機關?t | 授權組織?¨ | 受委托組織?¨ | 事業(yè)單位?¨ | |||||||||||
| 企業(yè)?¨ | 社會組織?o | |||||||||||||||
| 10 | 承辦機構 | 柳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所 | ||||||||||||||
| 11 | 聯(lián)辦機構 | 牽頭單位 | 無 | |||||||||||||
| 配合單位 | 無 | |||||||||||||||
| 12 | 辦理地點 | 柳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所及各工作站 | ||||||||||||||
| 13 | 交通指引 | ???????柳城縣大埔鎮(zhèn)河東大道86號 | ||||||||||||||
| 14 | 辦理時間 | 車管所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站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
| 15 | 是否容缺 受理 |
是?¨ | ????????????否?t | |||||||||||||
| 16 | 容缺時限 | 無 | ||||||||||||||
| 17 | 容缺補正 方式 |
郵政寄遞?¨ | 電子郵件?¨ | |||||||||||||
| 傳真?¨ | ????????????????????其他方式?¨???????????? | |||||||||||||||
| 18 | 申請方式 | 郵遞申請?¨ | 傳真申請?¨ | |||||||||||||
| 現(xiàn)場申請?t | 網(wǎng)上申請?¨ | |||||||||||||||
| 19 | 預約辦理 | 可預約?R???????????? | ???????????不可預約?£ | |||||||||||||
| 20 | 預約方式 | 電話預約?¨ | 微信預約?¨ | 網(wǎng)上預約?t | 現(xiàn)場預約?¨? | |||||||||||
| 預約電話: | 微信公眾號: | 網(wǎng)址:柳州交警手機APP | 地址: | |||||||||||||
| 21 | 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 | ???????????現(xiàn)場辦理?t | |||||||||||||
| 22 | 咨詢及監(jiān)督 電話 |
咨詢電話 | 車管所:0772-7611712???工作站:13878244988 | |||||||||||||
| 監(jiān)督電話 | 0772-7613566 | |||||||||||||||
| 23 | 設定依據(jù) | 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號公布,根據(jù)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zhuǎn)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nèi)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 ||||||||||||||
| 24 | 實施對象 | 根據(jù)自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5號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至第九條規(guī)定以及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的決定》修正并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十一、十九、二十三、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三十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 (一)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fā)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zhì)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 ||||||||||||||
| 25 | 實施對象 性質(zhì) |
公民?t | ?法人?t | 其他組織?t | ||||||||||||
| 26 | 行使層級 | 國家級?¨ | 省級?¨ | 市級?t | 縣級?t | 鄉(xiāng)級?¨ | ||||||||||
| 27 | 權限劃分 | 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設區(qū)的市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qū)內(nèi)機動車登記業(yè)務。 | ||||||||||||||
| 28 | 行使內(nèi)容 | ???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機動車的變更登記 | ||||||||||||||
| 29 | 通辦范圍 | 全國通辦?¨ | 跨自治區(qū)通辦?¨ | 跨市通辦?¨ | 跨縣通辦?¨ | 不可通辦?t | ||||||||||
| 30 | 辦結(jié)時限 | 法定辦結(jié) 時限 |
1個工作日 | |||||||||||||
| 現(xiàn)承諾辦結(jié) 時限 |
1個工作日 | |||||||||||||||
| 擬承諾辦結(jié) 時限 |
1個工作日 | |||||||||||||||
| 31 | 實施條件 | ????詳細列明實施條件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規(guī)范性文件的內(nèi)容。??? | ||||||||||||||
| 32 | 申請材料 |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依據(jù) | 材料類型(原件/復印件) | 是否需要電子材料 | 份數(shù) | 規(guī)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來源 渠道 |
簽名簽章要求 | 是否可以容缺 | ?附件 下載 |
備注 | ||
| 1 |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及復印件 | 是 | 1 | A4 | 公安局派出所 | 否 | 否 | 否 | ||||||
| 2 | 變更登記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及復印件 | 是 | 1 | 出具相關證明的機構 | 是 | 否 | 否 | |||||||
| 3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及復印件 | 是 | 1 | A4 | 保險公司 | 是 | 否 | 否 | ||||||
| 4 | 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 | 是 | 1 | A4 | 交通管理部門 | 是 | 否 | 否 | ||||||
| 5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 | 是 | 1 | A4 | 屬于更換發(fā)動機、車身或車加架的、因質(zhì)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需提供該證明。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 | 是 | 否 | 否 | |||||
| 6 | 機動車登記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 | 是 | 1 | 交通管理部門 | 是 | 否 | 否 | |||||||
| 7 | 行駛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 原件 | 是 | 1 | 交通管理部門 | 是 | 否 | 否 | |||||||
| 33 | 取消證明 材料情形 |
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設定依據(jù)的 | 可以通過部門內(nèi)部調(diào)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網(wǎng)絡核驗辦理的 | 能夠通過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申請人提供現(xiàn)有證照證明或憑有效證件辦理的 | 能夠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xié)議辦理的 | 部門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 | 自治區(qū)政府發(fā)文明確取消的 | |||||||||
| 無 | ||||||||||||||||
| 34 | 特殊環(huán)節(jié)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無 | |||||||||||||
| 實施依據(jù) | 無 | |||||||||||||||
| 辦結(jié)時限 | 無 | |||||||||||||||
| 35 | 中介服務 | 服務名稱 | 無 | |||||||||||||
| 受理前或 受理后 |
受理前?¨ | 受理后?¨ | ||||||||||||||
| 實施依據(jù) | 無 | |||||||||||||||
| 36 | 審查方式 及標準 |
一、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二、審核標準: (一)書面材料的審查 1、對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虛構、偽造或編造事實; 2、表格、文書應使用黑色、藍色水性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規(guī)范、文面整潔,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應由申請人本人簽名;領取人屬于單位的,由單位被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二)證明文件等復印的審查標準 1、遞交的復印件應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 2、“證明文件”、“身份證復印件”等復印件,受理人員應現(xiàn)場核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內(nèi); 3、申請人或單位提供的材料應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
| 37 | 辦理流程 | 環(huán)節(jié) | 步驟 | 辦理人 | 辦理時限 | 辦理內(nèi)容 | 辦理結(jié)果 | |||||||||
| 申請與受理 | 收件 | 鄧芳靜 | 當場收件 | 接收申報材料,所交材料齊全的進行下一步受理。材料未齊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簽發(fā)《一次性告知書》 | 予以排隊受理或簽發(fā)《一次性告知書》 | |||||||||||
| 受理 | 莫光照 | 當場受理 | 申請材料是否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關要求,給予辦理。 | 簽發(fā)受理《申請表》 | ||||||||||||
| 審查與決定 | 審查 | 孔鳳群 | 當場審查 | 根據(jù)受理后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與申請人信息一致的。 | 提出審查意見 | |||||||||||
| 決定 | 孔鳳群 | 當場決定 | 根據(jù)審查結(jié)果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 | 合格:準予許可???不合格:不予許可 | ||||||||||||
| 制證與送達 | 制證 | 鄧喜成 | 立即制證 | 根據(jù)決定結(jié)果制作相關證件 | 批推制作證件 | |||||||||||
| 送達 | 鄧喜成 | 1小時領證,需郵寄的3個工作日送達(不計算在承諾辦結(jié)時限內(nèi)) | 根據(jù)申請人自愿選擇等待領取或郵寄送達 | 證件送達申請人 | ||||||||||||
| 流程圖 | 附件1 | |||||||||||||||
| 38 | 數(shù)量限制 | ??無數(shù)量限制 | ||||||||||||||
| 39 | 收費標準 | 是否收費 | 收費?t?????????? | ??????????不收費?¨ | ||||||||||||
| 收費標準 | 《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15元/證; 1.機動車所有人遷出本所管轄區(qū): 汽車:150元/輛/次; 摩托車:80元/輛/次; 臨時行駛車號牌:5元/張; 2.更換車輛號牌: 汽車:100元/副; 摩托車:70元/副; 掛車:50元/塊。 | |||||||||||||||
| 收費依據(jù) | ????依據(jù)桂價費【1993】168號、桂價費字【2001】385號、桂價費【2005】23號有關規(guī)定。 | |||||||||||||||
| 支付方式 | 網(wǎng)上支付?t | 現(xiàn)金支付?t | ??????????轉(zhuǎn)賬支付?¨ | |||||||||||||
| 40 | 辦理公示 | 網(wǎng)上公示?¨????????????????????????? | 現(xiàn)場公示?¨ | 報紙公示?¨??? | ????????其他?¨?????????????? | |||||||||||
| 41 | 年審或年檢 | 年審?¨ | ?年檢?t | 不需年審或年檢?¨ | ||||||||||||
| 42 | 辦理進度查詢途徑 | 網(wǎng)上查詢?¨ | 電話查詢?¨ | |||||||||||||
| 查詢網(wǎng)址: | 查詢電話: | |||||||||||||||
| 43 | 結(jié)果名稱 | 領取機動車變更后行駛證、登記證書 | ||||||||||||||
| 44 | 結(jié)果樣本 | 是否生成電子證照或電子批文 | 是?¨ | 否?t | ||||||||||||
| 附件2 | ||||||||||||||||
| 45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t | ??????????即辦件?¨ | |||||||||||||
| 46 | 運行系統(tǒng) | 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 ||||||||||||||
| 47 | 常見問題及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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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責任事項 | 1、受理責任:公示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審查申請材料。 3、決定責任:作出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法定告知(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4、送達責任:準予許可的,制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行駛證》,送達并信息公開;不予許可的,送達不予許可決定書。 5、監(jiān)管責任:建立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 49 | 追責情形 | 因不改造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機關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材料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公示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許可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4、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交的全部內(nèi)容的; 5、未依法說明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的; 6、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7、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nèi)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 | ||||||||||||||
| 50 | 行政復議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
| 51 | 行政訴訟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出。 | ||||||||||||||
| 52 | 備注 | |||||||||||||||
| 填寫說明: ????1、第11項“聯(lián)辦機構”指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實施主體或者有前置審批的,填寫聯(lián)辦實施主體的名稱,并明確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 ????2、第17項“容缺補正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補正方式; ????3、第18項“申請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申請方式; ????4、第25項“實施對象性質(zhì)”根據(jù)實施對象的范圍可單選或多選實施對象性質(zhì); ????5、第32項“申請材料”中的“申請材料依據(jù)”應當詳細列明所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名稱,不得包含“其他材料”、“相??關證明文件”、“等”表述,明確提交材料的類型、是否需要電子材料、份數(shù)、規(guī)格、必要性及描述、來源渠道、簽名簽章等要求,標明是否是可容缺的材料等; ????6、第33項“取消證明材料情形”填寫具體取消證明材料名稱,并根據(jù)取消類型進行勾選; ????7、第37項“辦理流程”應當按照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運行的所有環(huán)節(jié)逐項填寫,包括步驟名稱、辦理人、辦理時限、辦理內(nèi)容、辦理結(jié)果和流程圖等; ????8、第39項“收費標準”中的“支付方式”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支付方式; ????9、第40項“辦理公示”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公示方式; ????10、第42項“辦理進度查詢途徑”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單選或多選辦理進度查詢途徑,網(wǎng)上查詢和電話查詢提供查詢網(wǎng)址和電話。 | ||||||||||||||||
附件1機動車變更登記審批流程圖.docx
附件2機動車變更登記證書樣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