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 柳城政行復〔2025〕70號
來源:
柳城縣司法局  |
發(fā)布日期:
2026-01-06 17:05
 
申請人:朱某某,性別:男,身份證號碼:4502051980XXXXXX,住址(聯(lián)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柳州市柳城縣育才路
被申請人:柳城縣柳城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2025 年12月25日作出的柳城資源規(guī)劃信訪字(2025)19號《關于朱某某反映事項行政程序處理決定書》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本機關認為該處理決定屬于信訪答復,對申請人不產生利害關系,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范疇之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受理。
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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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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